近日,著名央视主持人张泽群在网络实名举报,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违规收费、不提供裁定书;一被告违法偷渡出境却“同案不同判”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。
张泽群1月28日发文称,在一起民事案中,因被告胡某某系美国籍,被朝阳法院限制出境,但其通过“偷渡”违法出境。其行为破坏了案件审理,践踏了法律尊严。他质疑朝阳法院收十万元保证金限制被告出境,但未提供收款明细、不提供限制出境裁定书。
顶端新闻记者联系上张泽群,他婉拒了采访,称相关信息和资料已在网上公开。张泽群是上述民事案的原告,被告胡某某此前已被朝阳法院下发《限制出境决定书》。胡某某偷渡出境后,导致该案缺少被告,张泽群多次向朝阳法院要求不能开庭未果。
张泽群认为,因朝阳法院未对胡某某发出限制出境的裁定书,为后来原告起诉被告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”预埋了障碍。他已向多部门举报审理该案的多位法官涉嫌程序违法。
顶端新闻记者1月31日致电朝阳法院宣传科一位负责人,并就张泽群的质疑发去详细采访提纲,截至发稿未获回复。
张泽群同时发文称,负责调查被告“违法出境”一案的广东珠海检察机关批捕、公诉了运送该美国籍被告的三个犯罪嫌疑人。但美籍被告被珠海公安机关认为只违法不犯罪,他质疑“同案不同判”。
判决书显示,胡某某经电话联系,在其他3人协助下由珠海偷渡至中国澳门,后3人被判刑数月。另有材料显示,胡某某因偷越国(边)境违法行为,被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作出行拘5日的处罚决定。因其不在境内,暂未能执行。
张泽群认为胡某某涉嫌偷越国(边)境罪,遂向珠海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珠海检察院申请监督,珠海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均认为胡某某不构成犯罪。目前,他已向就相关事项申请行政复议。
2月1日,顶端新闻记者联系珠海市公安局一位调查该案的负责人,其未做回应。
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,朝阳法院曾向公安机关发送《移送函》,称因被告胡某某在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后,仍偷越边境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,将犯罪线索有关材料移送处理。
后张泽群向朝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判决胡某某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,并依照中美相关协定,通缉胡某某接受审判。裁定书显示,法院认为,张泽群所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胡某某存在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犯罪事实,遂未予受理。
对于该结果,张泽群公开表示不认同,并称后续将依法维权。